首先我们定义一下什么是“理想的婚姻”。在我看来,理想的婚姻可以分为两个层次,第一个是相对低层次的,也就是人们常说的,两个人要能够“吃到一块儿,睡到一块儿,玩到一块儿”。饮食男女,人之大欲存焉,在理想的婚姻关系里,两个人在最基本的人性欲望上应该是能够契合的。
高层次的理想婚姻可以概括为三个要素。
第一,男女双方应该各自有独立的事业。比如钱锺书和杨绛,一个人研究学问,一个人研究翻译,两个人都有自己所钟爱的独立的事业,每个人的人格都是独立而完整的,然后他们又结合在一起,这要比传统上“男主外女主内”的夫妻关系好得多。
我们应当彻底抛弃“男主外女主内”的传统性别安排。为什么男人就应该在外面挣钱搞事业,女人就应该做家庭主妇呢?有一个观点,就是说做家庭主妇是一种折磨,是一种西西弗斯式的折磨。虽然不排除有些女性非常擅长并且享受做家庭主妇,但如果是被迫留在家中,做家务就是一种折磨了。
家里的东西脏了,你就得把它弄干净,弄干净以后它又脏了,脏了又得弄干净,就像古希腊神话里被惩罚的西西弗斯,终生都要推着那块巨石往山上走,费尽全身的力气推到山顶,然后石头又“哗”的一下滚到山下去了。
无论是对于男性还是女性,如果这个人是比较有独立人格、想要做独立事业的人,让他完全牺牲自己去过这样的生活,那真是特别难以忍受的折磨。
第二,夫妻俩都应该有独立的经济来源。尤其是女性,你不能够把你的身家性命全都寄托在男人身上。如果你们俩感情挺好那还没问题,万一这个男人移情别恋了,或者有一天你不喜欢他了,你怎么办?没有任何独立的经济收入,你就不能做出自由的选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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